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单位为您核定的缴存基数为800,缴存比例为12%,则单位缴存额为96元(800*12),个人缴存额也应当为96元。但由于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且根据规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因此,这种情况下,个人缴存额部分不做扣缴。 2、您所说的文件中“工资*300%*12%*2”,指的是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上限的确定方法。具体规定如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举例说明,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3726×300%×12%×2=2682元(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