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2-03 18:1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看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需要建立账户满12个月。现在我和我老公要买房了。我老公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但是我的公积金账户还未满12个月。我们能不能说先买房。以我老公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等我的公积金到了12个月,我再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呢?如果可以,请告之具体操作方法,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必须夫妻共同申请。如果有一方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计算最高贷款额度时,不能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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