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首付款开发商都无发票,只有收据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

2010-02-07 10:0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老婆在北京上班,我们在成都购买了期房,成都这边开发商首付款都没有发票,只有等到交房的时候,开全额发票。但是房子还有1年半才到期。 目前只有收据和成都市房管局的合同备案摘要,请问可以办理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么?如何没有发票不能办理,像我这种情况,还有什么解决方案么?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单位缴存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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