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二套政策的疑问,麻烦抽空解答多谢了![个人住房担保

2010-03-01 10:1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尊敬的管理员,您好! 我于2006年10月利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目前未还清。去年10月利用公积金贷款(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又购买了一套小户型,已首付2成,目前房子未封顶,贷款未审批。 目前的新政策执行后需首付4成,我是否要为去年10月购买的房子补2成首付款。 假设我现在在第二套房封顶前把第一套还清后卖掉,这样房地产交易网上就不会有我的记录了,但还是有过贷款记录了,这样操作我还需要补交二套房的2成首付吗?

管理中心回复: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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