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住房的认定[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3-01 17:5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请问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曾经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但是出于改善性目的,卖掉后想再购置稍大的房产(名下已无房产),这种情况怎么界定?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具体事宜建议您直接咨询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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