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谢谢![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02 16:4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于2001年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那时候还是学生,并没有缴纳公积金,03年工作后至今都有缴纳,且一直未支取。现在需要用钱,想办理首次提取公积金和约定提取公积金,不知道用尚未缴纳公积金时购买住房的手续是否可以办理。另外,如果可以,是不是我需要带 购房合同、全款发票、身份证和银行帐号的原件和复印加即可?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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