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新政策[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3-03 17:3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有一套房是商业贷款,09年10月买了一套房子,公积金贷款说算第一套,已首付20%,但因为没有封顶我们没有开始还贷,新的公积金政策下来,我们这种情况算二套房吗?要补交20%的首付吗?如果那样我们就没办法了!

管理中心回复: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具体事宜建议您直接咨询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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