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非城镇户口的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对单位及职工个人都具有强制力。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如下好处:第一,在您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您本人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您所在单位也要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您个人所有;第二,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您只要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第三,您或您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第四,当您退休时,您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相当于一笔养老金;第五,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第六,不超过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来说,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同时,作为一项定向使用的资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定来执行。如果职工不想缴存,不仅放弃了单位为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同时也放弃了将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对自身利益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3、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单位申请提取,填写提取申请书,然后由原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取。 4、如果您在外地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