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提前还款及二次贷款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3-08 15:4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2008年初申请公积金贷款34万方式购买的二手房,贷款银行是建设银行,至今(2009年3月)一直按期还款.目前准备一次性还清贷款.请问 1.准备34万现金是否够用? 2.需要哪些资料? 3.需要哪些步骤? 4.是否可以使用工商银行卡到建行进行还款? 5.还款完成后是否要到公积金中心进行某些处理以便下次申请贷款. 我有购买另一套二手房的计划,请问: 1.是否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2.如果可以,除了首付不低于40%的条例,利率是否升高?

管理中心回复:1、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可以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对月还款额进行调整,因此严格来说不存在“提前部分还款”的概念。借款人如果想提前全部偿清贷款可以有两种选择: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清或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清贷款。 A.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 ⑴通过96155约定还款额进行操作; ⑵通过贷款业务部门办理: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还款额即为通过96155的个人贷款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的您该笔贷款“到下一还款日的最高还款额”。 B.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为:上已约定还款日后三个工作日(不含),借款人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不含)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不含)之前。此种办理方式下的还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日由经办部门当时计算确定。 2、贷款偿清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如果您采用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接下来您可以到担保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的咨询电话为:82011234。如果您采用的是抵押担保方式,则建议您咨询相关商业银行。 3、购房人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北京购房时我中心应当是准予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目前,1-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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