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有购房合同,有收据,没有发票,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0-03-09 09: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老公在北京工作,在原单位曾缴纳2年半的住房公积金,09年10月离职,仍在北京工作,但现单位没有缴纳。现我们在山东老家购商品房,有购房合同,有收据,但是正式发票房地产商说要在办证的时候才能开,我们是否可以提取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能,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万分感谢,盼复!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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