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我中心在管理部开通自动合并账户业务。该业务指在管理部公积金系统内存在一个缴存人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情况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输出该职工存在封存账户是否合并等提示信息,若经办人员确认选择合并,则系统会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自动合并。如果不符合自动合并条件,则您还需单位经办人为您办理转移手续。因此,如果新单位目前已经为您开立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还没有转移过来,在两家单位住房公积金都缴存在我中心下属管理部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而并不需要提供原单位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