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吗??办理销户有哪些条件[住房公积金

2010-03-09 22:1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一名来京工作的外地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现在准备离开北京,离京后短期也没有新的单位为我上住房公积金,所以无法将北京的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账户,因此想把单位给缴纳的公积金直接全部提取出来。但采用正常提取的方式,似乎不符合条件,如果采用销户的方式,是否可以将账户内的资金全部提取出来? 如果可以,请问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中符合(二)、(三)、(四)、(九)、(十)、(十一)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蓄金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为部分提取,账户至少保留10元。因此,请说明您符合上述哪个具体条件,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进行解答。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