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10 12:4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原单位用的是交通银行的卡(也就是市管),现在新公司是建设银行的卡(就是国管),而且我原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之前就没有转过来,我到新公司已经一年多时间了,现在买房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怎么把原来市管里的钱提出来?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建议您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一起在通过单位办理提取手续,从管理部转移到国管分中心的(1)职工首先需要到新单位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移手续。 2、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条件要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联系不上原单位,建议您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管理部去查询您以前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具体为哪一家,并向原缴存管理部咨询。或者看能否查询到您以前的缴存信息以便获取您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原来单位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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