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何时能够受理,回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10-03-11 23:0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于今年1月份在网站上投诉了北京银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拖欠了我和其他多位同事1年5个月的公积金(2008年6月2009年10月),至今仍推脱不予补缴,所以账户被封,甚至不能解除与这家公司的绑定。我不仅损失了这几个月的公积金,还导致我到了现在的新公司一直无法给我缴纳公积金,造成了心理及金钱上的巨大损失。恳请贵处尽快受理我的投诉,帮助我讨回拖欠公积金,并将账户尽早转入新公司。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业务网点分布”中查找。或者职工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3、根据规定,投诉所需的资料包括投诉信、身份证明、工资收入、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上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反映投诉人在职期间工资收入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以包括:工资证明、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等。职工投诉后,我中心会按照相关的投诉处理流程受理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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