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如何增加提取人?个人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住房公积金

2010-03-12 21:1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结婚前提取过我自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结婚后我爱人用我的房子提取公积金遭到拒绝,如何可以增加我爱人的名子,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2、我现在的公司不在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个人可自行办理公积金提取吗,另外我的存折丢失,是否先去建行补开户?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如果是因为提取限额的问题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可以通过单位修改提取限额。 2、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给单位经办人即可,个人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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