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贷款比例[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3-14 23: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爱人在我们结婚之前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子,采用的商业贷款,现在已经还清。 我们现在想在北京购买一套房子,采用公积金贷款,不知道是否算“二套房子”? 如果采取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混合的方式,是否算“二套房子”?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子的银行评估价和市场销售价差多少? 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1、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是由二套购房。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2、对于评估价格与市场售价之间的差别,需要根据实际评估情况进行判断。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