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在婚前各自购有住房。我是05年公积金贷款,09年还清。他是06年商业贷款,08年还清。请问现在可以用他的公积金购买二手房吗?算第几套住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如果购买新房,算第几套住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如果他名下已经没有房产,这时购买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又分别是多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