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3-19 11: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 我是09年10月开始在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吗?以前一直在齐齐哈尔缴纳公积金直到09年9月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您介绍的情况,仅仅以您目前在北京的缴存时间和开户时间来看,您应当是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但如果您之前在外地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且现在是在我中心下属的具体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管理部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记录尚不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那么在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只要该职工能够提供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对于其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我们是予以认可的。在予以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满足贷款的申请条件,同样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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