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存公积金不足可以追讨回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10-03-19 15:2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公司从01年开始为我缴纳公积金,但缴纳基数远远低于我的实际工资,9年多来一直如此,找过公司,但领导不愿补交。 我能追讨回差额部分么?如果可以追讨,该找哪个部门申述? 非常期待和感谢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建议您向单位核实您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如果您对单位核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存有异议,可以向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反映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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