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难道必须要首付发票?[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19 17:0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我原先在北京工作,现回老家工作了, 去年在本地买了一处房,想到我在北京还有公积金,于是前几天返回北京原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事项,我本人就回来了,由单位办理,今天单位给我打电话说,管理处说首付款收据不行,必须要发票,可是我们这里首付都不给发票,只有收据,发票要等到交房时才能给, 我房子是在去年7月份买的,交房要到今年10月,超过1年能不能办理? 还有 为什么一定需要首付款发票,各地都有不同的情况,况且 我提供给单位拿到管理处的材料 有: 身份证,首付款收据,购房合同,网上备案单,按揭房款的卡号,(结婚证,因为合同上是夫妻双方名字),为什么要紧扣着首付款发票呢? 现目前开发商那里未必会给我提供,本身有公积金是挺好的一件事,到现在会变成一种无奈的负担 没有首付款发票 我该怎么办? 还有贵处的96155 人工太难打 拨了一下午不知道是忙还是无人接听.

//www.gjj123.com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2、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对于购房的时间我中心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 3、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4、经过核实,96155咨询服务热线一直是正常工作的,即正常工作日早八点至晚上十点都是畅通的。但由于咨询问题的人很多,建议您拨打时尽量避开上、下午咨询高峰期,如果您拨打的时候人工作息忙,那么建议您不要挂机,多等待一会儿。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