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企业老职工工龄27年了,2009年时因身休原因休病假四个月,在休假期间单位为什么把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额减少二份之一。依据北京市际交通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上每年核定一次。单位这样作的道理吗?单位让我自已找文件如果没有依据就不给补……
请给予帮助!!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通常情况下,单位在每年七月进行调整。不知道您单位是什么时间给您调整的缴存基数,请详细说明。或者如果您对单做法存在异议,您也可以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去说明情况进行咨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