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10-03-28 21:3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现在的单位不给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个人是否能缴存?在住房公积金未缴存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合并?能否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两限房(其他条件都满足)? 2、我原单位至今未给我缴纳完08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我是否能转移、合并住房公积金?我现在租房是否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是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开办有代缴业务的人才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如果您目前没有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也就无法将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3、如果您目前没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您购房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如果您原单位还存在欠缴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暂时不办理转移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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