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使用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8-12-22 13:1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由于换工作的原因,在之前的公司交了1年两个月的公积金,但是在换工作期间有一个月没有交,之后新公司又没有补交我换工作期间的那一部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我买房子可以提取吗?(我现在按时交着公积金呢)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处于停缴状态,那么是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 2、,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