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8-12-23 16:1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去年用我爱人的名字从秦皇岛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没有写我是共有人,我在北京交纳的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提取北京的公积金吗?该怎么提取?都需要哪些材料?期盼您的问答!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这套房屋是您爱人个人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那么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他/她作为主买房人应当先办理提取,然后您才能申请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主买房人申请提取的时候,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取。 配偶方申请提取的时候,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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