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问题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3-18 10:5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还有就是:在北京已缴纳一年的费用,现在需停缴,回外地工作,不再缴纳,已在外地贷款买了商品房,请问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能否支取?如何支取?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回外地工作,在当地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转移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2、您在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贷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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