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6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商品房一套,后期由于其他原因在南京工作,并在南京重新开户由新单位交纳公积金。现问题在于我想提取南京所交纳的公积金用于偿还北京的房贷,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需要我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和欠款证明(用于证明房贷尚未还清),随后我致电96155咨询欠款证明如何办理?96155表示该证明已从以前的银行开具转移到由公积金中心,具体情况让打中心电话; 但是中心电话实在打不进去;特此请求网上求助!!!由于我人在南京,想请北京的朋友代办欠款证明?请问如何办理?
另外我曾咨询过南京市公积金中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出来的个人贷款清单对方是认可的,但是需要加盖北京住房公积金公章,请问代办盖章如何办理?对方拿着我和他自己的身份证可以办理吗?十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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