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中断2年,还不是户口所在地的公积金转移问题[住房公积金

2009-10-21 15:0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户口是内蒙,在北京工作期间单位给办理缴纳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离开单位间隔2年没单位,个人也没有续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现在在成都上班单位也要办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请问现在可以把2年前在北京的公积金和保险全部转到成都的新帐户吗?这样跨地区,也不在户口所在地,还中断了2年的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如果不能转移,在成都买了房可以提取以前在北京的公积金吗?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在外地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2、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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