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11-22 00:3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来自贵州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户口,在北京打工期间公司为我交纳了住房公积金,当有一天我离开北京回到贵州工作后,能否把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假如不能提取是不是要转入原籍,假如我在贵州省买房和自建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另我在打工期间,在外租房住宿期间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假如我在失业期间能否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将资料交给原单位的经办人,填写申请书,然后由原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提取 。 3、对于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必须确认宅基地是落在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名下的。提取时,需要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本人身份证等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具体操作要求是: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4、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合并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提醒一点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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