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已消失,如何办理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转移]

2009-11-25 16:0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2001年在原单位有过公积金帐户,02年买房做过一次提取并留有余额,后来因离职,直到2009年,到新单位重新设立了新的公积金帐户。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将原来帐户的余额转到新帐户上?到哪里办理?需哪些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1、要了解转移手续的办理流程,首先需要确认原单位和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在**分中心还是**管理部。从我们的角度来说,转移手续分为管理部与管理部之间的转移和管理部与分中心之间的转移,其中前一种转移是不需要开户证明的,后一种应当提供类似证明。并且,从管理部转移到分中心与分中心转移到管理部的手续时不相同的。 A 从管理部转移到国管分中心的(1)职工首先需要到新单位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移手续。 B 从国管分中心转移到管理部的(1)新单位在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后,单位到管理部要求出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2)职工持该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C 从管理部转移到管理部职工需要将转入单位即新单位的单位登记号和个人编号提供给转出单位即原单位,然后原单位填制《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内部转移手续。转入单位也可以到转入单位开户管理部为其办理内部转移手续。《转移申请书》加盖转入单位预留印鉴。 2、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条件要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联系不上原单位,建议您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管理部去查询您以前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具体为哪一家,并向原缴存管理部咨询。或者看能否查询到您以前的缴存信息以便获取您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原来单位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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