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购房如何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12-11 12: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主管人您好:   我在北京工作,户口在河北保定。我工作单位为国企,月个人公积金缴存额(从工资里扣的金额)为1660元。我名下有保定市一处房产,商业贷款于2006年已还清。   我配偶在河北保定工作,工作单位为学校,月个人公积金缴存额为160元。   现想在河北保定市再购一处普通住宅让父母养老。计划用公积金贷款40万元。但如果是配偶一个人的话,公积金最高仅可贷款20万元,差20万元贷款额度。如果再加上我的额度,肯定可以满足贷款需求。   请问,我在河北保定和在北京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使用两个人的贷款额度。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另一方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最高贷款额度不能合并计算。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