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购房,北京缴纳公积金提取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2-26 13:2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有两个问题: 1、我和爱人在北京工作,爱人每个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我们的房子是在河北涿州贷款购买的,那我们可以每年在北京提取一次用来还贷款吗? 2、我们的房子是以我的名义购买的,房产证上也只有我的姓名,那么我爱人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出来还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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