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至外地工作、购房,手

2010-03-03 15:1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打扰您再次给与解答了。本人情况如下,在之前(2009-12-07 12:52:59.0)提问中已经咨询过提取问题,但是由于个人将困惑问题未表达清楚因此再次就具体出现的问题提问,并亟盼回复,谢谢 情况简述如下:04.7~07.6期间曾经在北京某外资驻沪办工作,公积金关系缴纳在北京;后因考至外地机关单位工作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于去年在现工作所在地以银行商贷方式购期房一套(首套房),由于月内即将交房,涉及到众多费用、压力大,因为盼望能够将原公积金帐户中余额提出使用。 但是之前贵中心给出的方案对我最困难的一点就是需要到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单据并由经办人办理审核手续!实话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已久,离职期间,虽未曾有过其他不快,但毕竟已经时隔较长,并且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也可能有变动,自从上次跟贵网咨询后就与原单位联系办理此事,虽未回绝但以事多太忙为由,一拖再拖,本人实在非常为难。此种情况相信也并非少见,贵中心设身处地着想也定能理解。现希望拜托是否能够有可能提出更为人性化一点的提取的解决方案,然后由本人自己提取而不需再经过原单位?确实被折腾了。购房相关证明即本人身份证件可以完整提供,并且手头现也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单”,因此相信真正的自己完整缴纳的公积金和真正并且完整的购房相关资料,应该有可能可以自己提供提取吧?如果可以委托在北京的亲友代办当然更好,若可以提取但必须本人办理,也愿意专程前往。还是盼能够提客户设身处地思考为盼。盼尽快回复 最后,在新的刚刚开始的一年里,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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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规定,只要职工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根据现行业务流程,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缴存单位正常存续的情况下,提取手续仍需要通过单位进行办理。但遇单位拒不办理的,职工可以向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说明具体情况,由缴存管理部门协调解决。2、因此,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或通过您的朋友直接联系原单位经办人员,协商提取事宜。如果单位仍然推诿不予办理,则您可以本人到原缴存管理部反映情况,由经办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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