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30 16:2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以下几个问题: 1、我户籍在北京,但在上海买的50年产权的商用房,酒店式公寓,我本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也是为了自住,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该套房子装修,可以提供房屋装修的发票,我是否有权利提取住房公积金? 3、因为新买的这个房子还没有装修,目前我在上海还租了一套房子,在上海的房子凭借着相关的资料,我是否有权利提取我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 盼尽快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中的“自住住房”指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应当是住宅的概念。因此,如果您所购买的是商用房或不属于住宅的范畴,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对于您所说的“酒店式公寓”,建议您可以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单位到缴存管理部办理审核确认。2、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3、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将资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填写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提取。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