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籍持证人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

2010-07-29 00:00   来源:城市商报   分享到:

    《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昨天出台。为吸引海外人才,除创办企业、社会保障、子女就读等优待外,细则还规定,持有中国护照和非苏州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本市工作满一年的外国国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
  
    细则明确,《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是用于办理享有市民同等待遇个人事务的身份凭证;是持有人背景信息等人口管理所需相关信息的记录。申领居住证的海外人才主要指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担任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外国国籍,并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员;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仍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员;其他非苏州户籍的留学人员。《居住证》分三类,第一类:外国人(W字头);第二类: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仍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员(H字头);第三类:其他非苏州户籍的留学人员(Q字头)。

http://www.gjj123.com

  
    《居住证》分主卡和副卡两种。副卡的式样和卡上所载信息与主卡相同。符合《居住证》主卡申领条件的海外人才其偕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副卡。《居住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续办《居住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各级海外人才服务机构为《居住证》的经办部门。用人单位需通过网络申领系统(http://61.132.114.28/hwrc/login.aspx)填报申请,通过网上预审后,由海外人才服务机构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用人单位接到确认通知书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海外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领取“办理居住证收件单”,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工作。
  
    《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权益包括: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注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科技项目资助,按我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执行;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定,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时,免试外语和计算机;持副卡的海外人才子女可以到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子女在本市入(转)学手续等。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持有中国护照和非苏州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可参加企业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离开本市时,个人帐户部分按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本市时,可以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或提取收续;在本市工作满一年的外国国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http://www.gjj123.com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