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未变

2010-05-13 20:06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宁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银川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不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者,在还清第一套房贷的基础上,仍可以以现行利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但不允许在使用公积金的同时贷款购买2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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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4月份国家提高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以来,银川市多家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普遍按照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上浮10%的标准执行;对于三套以上的房贷,则从严对待,原则上不予发放。但是,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仍未区别对待第二套房的购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据了解,现在银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仍为贷款额度为不高于所购住房价值的75%(二手房为50%),且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的借款年限可以延长至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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